晋银监复〔2017〕14号
《兴业银行临汾分行关于筹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东城支行的请示》(兴银临汾请〔2016〕2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东城支行。地址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华州路与尧贤街交界口附近金典花园2期8号楼1层临街商铺。
二、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未能按期筹建,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临汾银监分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临汾银监分局提出开业申请,同时提交具备开业条件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开业申请及证明材料且未按要求提交筹建延期报告,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山西银监局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