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方大村镇银行:
你行《阿拉善左旗方大村镇银行关于对樊瑞霞同志拟任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阿左方村银发〔2016〕89号)收悉。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核准樊瑞霞同志阿拉善左旗方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以上人员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