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黄山监管分局关于
徽商银行黄山延安路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黄银监复〔2017〕4号
徽商银行黄山分行:
你分行《关于徽商银行黄山延安路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徽黄〔2017〕1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徽商银行黄山延安路小微支行终止营业,注销其《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0162S334100004。你分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5日内到我分局办理上缴该机构《金融许可证》事宜。
二、终止营业后应及时拆除该机构相应标识及标牌。
三、你分行应妥善处理该机构终止营业后的善后工作,对外做好终止营业公告,做好宣传解释,确保实施过程平稳进行。
四、涉及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