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
你部《关于景江支行开业的请示》(工银黑营发〔2016〕40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景江支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
二、核定该支行业务范围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你部授权的业务。
三、核定该支行的营业地址为: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东路1299号。
你部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局(国有银行监管处)报告相关情况。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如不能按期开业,你部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本批复失效,我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