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关于渤海银行大连名仕财富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渤银连报〔2016〕11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名仕财富小微支行终止营业。
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的10日内将该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对外进行机构退出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后续事项。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