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变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市西郊支行名称和营业场所的请示》(工银贺报〔2017〕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市西郊支行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市信都支行,更名后该机构业务范围不变,更名后机构营业地址为贺州市信都镇莲香路88号。
二、变更期限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请按时完成变更事项,并按规定向我分局书面报告变更完成情况。
三、请你分行在新址开业前10日内到我分局换领金融许可证,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变更事项的,本行政许可决定自动失效。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