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西固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杨银春同志拟任甘肃西固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西金银〔2016〕68号)
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2015年第3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杨银春同志甘肃西固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
二、杨银春同志到任后,你行要督促其加强金融理论知识学习,提高领导艺术和管理水平,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确保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三、接此文后,请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聘任,并将聘任结果报送甘肃银监局。
此复。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