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徐鸿鹄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渝农商金融租赁文〔2016〕26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重庆银监局审核,徐鸿鹄同志具备非银行金融机构董事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拟任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