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
你行《关于撤并西永支行的请示》(重庆银文〔2016〕129号)收悉。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经审查,同意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永支行终止营业,其业务并入小龙坎支行。你行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的10日内将西永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对外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此复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