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榆树融兴村镇银行关于陈维海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榆融银呈〔2016〕2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陈维海榆树融兴村镇银行董事长任职资格。
你行接此批复后,可对拟任人任职,并将任职文件报送我局。拟任人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