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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监局关于筹建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的批复-银行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7 22:15:31]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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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保定银行: 你行《关于筹建保定银行廊坊分行的请示》(保银报〔2016〕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保定银行

你行《关于筹建保定银行廊坊分行的请示》(保银报〔2016〕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筹建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筹建工作应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筹建工作,你行应在筹建期届满前1个月向河北银监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

二、筹建工作应严格依照筹建方案进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管理,防范各类金融风险。

三、筹建期内不得开办金融业务。

四、筹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及时报告河北银监局。筹建工作完成后,你行应及时向廊坊银监分局提交开业申请。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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