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增资扩股方案的请示》(宁银发〔2016〕19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行增资扩股方案,向原股东定向募集不超过6亿股股份,每股价格4.5元,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
二、你行应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入股资金及时到位,增资扩股工作完成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手续并修改章程。
三、你行如不能完成增资扩股计划,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宁夏银监局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