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洲花园支行开业的请示》(建宁报〔2016〕19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洲花园支行(简称为:建设银行银川兴洲花园支行)开业,英文名称为
China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Yinchuan Xingzhouhuayuan Sub-branch,营业地址为银川市西夏区“建发·兴洲花园”2号商业楼101-103号营业房。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洲花园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办理个人理财业务、基金业务、黄金买卖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请持本批文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四、该支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行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原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并收回其金融许可证。
宁夏银监局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