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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银监局关于招商银行深圳民治支行开业的批复-银行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7 22:15:10]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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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银监局关于 招商银行深圳民治支行开业的批复 招商银行(600036,股吧)深圳分行: 你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关于民治支行开业的请示》(招银深字〔2016〕8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
深圳银监局关于

招商银行深圳民治支行开业的批复

招商银行(600036,股吧)深圳分行:

你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关于民治支行开业的请示》(招银深字〔2016〕8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简称:招商银行深圳民治支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

二、核定该支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业务;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核定该支行营业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梅龙路和中梅路交汇处光浩国际中心A栋1楼102、103号。

你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及其他规定材料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深圳银监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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