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关于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请示》(安农信报〔2016〕8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你联社入股1500万股,占你联社本次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5.69%。
二、你联社应在我分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前述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涉及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联社应在完成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三、本批复仅在投资入股资金到账并经中介机构验资后生效。
此复。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