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
你单位《关于对潮州市潮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投资的请示》(河源农商行示〔2016〕1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投资参股潮州市潮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000万股,投资金额2000万元。
二、你单位在投资参股潮州市潮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后续持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此复。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