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单位《关于和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请示》(和农信报〔2016〕12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6497.89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7816.03万元。
二、你单位应在我分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前述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涉及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单位应在完成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此复。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