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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银监局关于同意晋商银行太原千峰北路支行开业的批复-银行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7 22:12:58]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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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晋银监复〔2017〕5号 晋商银行: 你行《关于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千峰北路支行开业的请示》(晋商银发〔2016〕16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千

晋银监复〔2017〕5号

晋商银行:

你行《关于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千峰北路支行开业的请示》(晋商银发〔2016〕16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千峰北路支行开业,简称:晋商银行太原千峰北路支行,营业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北路77号。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借记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总行在中国银监会及山西银监局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经营的其他业务。

三、你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四、你行应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于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

五、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出开业延期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且未按要求提交开业延期申请,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

此复。

山西银监局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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