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兴业银行西宁分行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鸣翠柳支行开业的请示》(兴银青海〔2017〕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鸣翠柳支行开业。
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鸣翠柳支行的业务范围为你行授权的业务。
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鸣翠柳支行应在青海银监局批复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正式对外营业。
此复。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