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银监复〔2017〕2号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你分行《关于对李丽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太光银发〔2016〕78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丽中国光大银行(601818,股吧)阳泉迎宾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聘任文件要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李丽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阳泉银监分局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