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兴业银行西宁分行关于筹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鸣翠柳支行的请示》(兴银青海〔2016〕9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筹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鸣翠柳支行。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筹建工作,并在筹建工作结束后向我局申请开业。
此复。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