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关于审核李炜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渝三峡银文〔2016〕76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万州银监分局审核,李炜同志具备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现核准其拟任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溪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