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滁州监管分局
关于天长农商行街道分理处升格并更名的批复
滁银监复〔2017〕2号
天长农商行:
你行《关于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街道分理处升格并迁址的请示》(天农商银发〔2017〕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天长农商行街道分理处升格并将名称变更为天长农商行沃公支行。
请你行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10日内,派员持此批复、单位介绍信、领证人身份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及时到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