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关于吴迪同志任辽宁大石桥隆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辽大隆银发〔2016〕206号)文件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第3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吴迪同志任辽宁大石桥隆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营口监管分局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