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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银监分局关于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曹溪社区支行开业的批复-银行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7 22:11:27]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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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岩银监复〔2017〕1号 泉州银行龙岩分行: 你分行《关于申请泉州银行龙岩曹溪社区支行开业的请示》(泉行龙〔2016〕11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中国银监会办
岩银监复〔2017〕1号

泉州银行龙岩分行:

你分行《关于申请泉州银行龙岩曹溪社区支行开业的请示》(泉行龙〔2016〕11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泉州银行龙岩曹溪社区支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

二、核定泉州银行龙岩曹溪社区支行为有限功能社区支行,业务经营范围为:办理个人存款、贷款、国内外结算、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个人收付款项;买卖、代理买卖个人外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其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核定泉州银行龙岩曹溪社区支行营业地址为: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月山国道西侧2号。

四、你分行应于文到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和相关材料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凭该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五、该支行如不能按期开业,你分行应于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该支行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监会龙岩监管分局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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