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户县、周至县、蓝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并全资控股户县、周至、蓝田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秦农银字〔2016〕11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收购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7367万股股份,持股比例100%。
二、同意你行收购周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9368.27万股股份,持股比例100%。
三、同意你行收购蓝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652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100%。
四、完成此次收购后,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做好关联交易控制、风险隔离等工作。你行应制定积极稳妥的发展战略和管理规划,确保收购后主要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此复。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