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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银监分局关于筹建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的批复-银行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7 22:10:47]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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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南湖支行的请示》(唐银行报〔2016〕17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的有

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南湖支行的请示》(唐银行报〔2016〕17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筹建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筹建工作应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筹建工作,你行应在筹建期届满前1个月向唐山银监分局提交延期报告。

二、筹建工作应严格依照筹建方案进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管理,防范各类金融风险。

三、筹建期内不得开办金融业务。

四、筹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及时报告唐山银监分局。筹建期限届满前,你行应及时向唐山银监分局提交开业申请,同时报送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材料。

201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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