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6日,上海银监局发布三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涉及机构包括江苏银行上海分行、台湾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国际信托公司。
其中,江苏银行上海分行受罚金额最高,为477.9254万元。
上海银监局表示,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责令改正,并处罚没合计人民币477.9254万元。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为“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为“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