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金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董晓阳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清金银发〔2016〕218号)收悉。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董晓阳清河金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董晓阳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邢台银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邢台银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