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衡水分行:
你行《关于王彦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民银衡发〔2016〕2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彦为民生银行(600016,股吧)衡水永兴路支行行长。
王彦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衡水银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衡水银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