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五年多来,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成效初现,金融机构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得到改善,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资产和实力进一步壮大,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一、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的进展情况
(一)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步伐加快。
自2005年2月国务院批准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以来,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为代表,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步伐加快。截至目前,在银行业,共有8家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4家商业银行获得批准投资入股保险公司,7家商业银行设立或投资入股金融租赁公司,2家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信托公司,3家资产管理公司设立证券公司,19家信托公司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在证券业,共有3家证券公司持有3家商业银行股权,33家证券公司参股39家基金管理公司,在165家期货公司中,证券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期货公司共65家。在保险业,共有4家保险集团公司投资控股了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
(二)金融控股公司逐步形成。
金融控股公司投资控股银行、证券、保险等两个或两个以上行业子公司,自身不经营具体金融业务。2006年和2008年,国务院先后批准设立银河金融控股公司和光大金融控股公司。经过多年实践,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等大型集团已逐步发展成为实质性的金融控股公司。一些地方政府主导的管理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公司相继组建,如上海国际集团、天津泰达集团等,也成为具有代表性的金融控股公司。
(三)产融结合型集团日益增多。
产融结合型集团是指大型产业集团利用资本优势,入股或控股多种类型金融机构,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据统计,截至2010年末,有数十家央企共投资、控股了上百家金融子公司,其中包括商业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业机构、保险公司,以及典当公司、担保公司等。
(四)以理财产品为主的交叉性金融产品快速发展。
据估算,截至2009年12月末,我国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受托管理的理财产品资金余额约6.5万亿元,相当于同期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25.7%,覆盖1亿人以上的客户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