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核准加藤伦夫(KATO MICHIO)日本常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的任职资格。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