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杨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今起发行,这标志着“新老划断”后首批新城投债发行告一段落。业内人士分析,新城投债取消了以往地方政府的隐形担保,但发行主体在经营特点上与前期城投债并无本质不同。
地方政府隐形担保被取消
自6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下发以来,城投债一度暂停发行。时隔一个月之后,城投债发行重新启动,截至目前共发行了“10饶城投债”、“10马建投债”等四家企业的6支债券,总额6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10饶城投债”采用土地质押担保和“10马建投债”有马钢集团担保外,其余四只新债均采用无担保发行。中金在研报中指出,马建投债和芜湖城投债实际上发行人均与地方政府签订了BT项目回购协议,但发行人均未就此应收账款设定质押,这是应对《通知》要求最重要的一个变化。
“新发城投债中地方政府的隐形担保被取消了,但在性质上,包括资金投向和利润来源与老城投债没有太大的区别。”国都证券分析师苏昌景对记者表示。他同时认为,新城投债的投资主体不会有太大变化,券商和城商行仍是投资主体。
业内人士分析,虽然地方政府财政隐形担保取消可能会有一定影响,但发行人仍然可以通过土地抵押、协调地方企业提供担保甚至无担保的方式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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