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准备已做完,材料都递交上去了,就等监管部门下批文,然后可能还需要再做一点技术准备,就可以交易了。”12月21日,一家大型银行交易员说。
不止一家上市银行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已拿到证交所的相关批文,确认了试点资格和业务范围。还有银行间市场交易员称,工、建、交三家大行或将拔得头筹。
12月21日,一家投行人士称,已有大型上市银行与券商在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上开展交易。但这一信息未获相关方的最终确认。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上市银行参与试点后,暂不参与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
可以肯定的是,上市银行进军交易所债市,将有助于提升直接融资比例。今年前三季度,在非金融企业融资工具中,通过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规模仅为564.13亿元,在全部融资额(11.27万亿元)中仅占0.5%。
多位银行间市场人士预计,公司债将成为上市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市的交易重点,而且银行可参与普通公司债的一级市场申购,这将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投资范围框定
12年进退。
1997年6月,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银发[1997]240号),要求商业银行全部退出上海和深圳交易所市场。
自此,中国债券市场被分割为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所以,此番上市银行进军交易所债市,需要一系列制度建设。
200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重提“推进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
2009年1月,证监会与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试点期间商业银行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从事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品种的现券交易,以及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品种交易。
2009年6月,银监会下发了《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具体条件。
11月,上市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的业务范围得以明确。主要包括,试点期间上市银行可在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从事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同债券品种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现券交易、普通公司债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现券交易、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的二级市场现券交易,暂不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
对于可转债,提出“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原因在于,《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位交易员表示,在认股权剥离之后,可转债也就是一个单纯的公司债。而此次监管部门并未松闸回购业务,原因在于该项业务历史上出过问题。
央行在介绍银行间债券业务时指出,“1997年上半年,股票市场过热,大量银行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流入股票市场,其中,交易所的债券回购成为银行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的重要形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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