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
现转发《商务部关于完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商资函[2012]269号)(附件1),请遵照执行。
已设立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创投企业),须按照商务部《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和《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审批事项的通知》(商资函[2009]9号)的要求,填写《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情况备案表》(附件2),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应于每年5月10日前将该备案表及其电子版报送市商务委(外资管理处)。今年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市商务委外资管理处 张振成
联系电话:
65248603
E-mail:
zzc@bjcoc.gov.cn
相关附件:
附件1.★★http://i7.hexunimg.cn/2012-08-16/144823872.doc
附件2.★★http://i6.hexunimg.cn/2012-08-16/14482387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