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获准发行金融债券的三个直接作用是:降低融资成本;落实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推动汽车消费信贷业务。
2008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发展债券市场,扩大债券发行规模;并提出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等扶持政策,以及要支持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拓宽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等。
为落实《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大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拓宽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央行和银监会共同制定并明确了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并明确规定了申请发行金融债券的具体条件。
发行金融债券的“红线”为: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从业内反馈的情况看,大多数的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都符合这个条件。
截至2009年7月底,我国共有金融租赁公司12家,资产总额达1081亿元。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发债,有利于拓宽其资金来源渠道,促进融资租赁业务开展,并增强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汽车金融公司主要为汽车购买者及销售商提供金融服务。
同期,我国共有汽车金融公司10家,资产总额为378亿元。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发债,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推动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开展,进而促进扩大国内汽车消费需求,支持汽车产业振兴。
于去年开业的注册资本金为20亿元的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是国务院批准试点的五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之一。据介绍,招银租赁的业务发展将以煤、电、油、运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大型装备制造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行业,城市公共设施、基础设施行业等为主。
国务院批准的5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已经全部开业,而且招银金融租赁与建信金融租赁、交银金融租赁、工银金融租赁、以及民生金融租赁等其它四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资金互相融通成为国内金融租赁公司为解决资金问题而采取的措施。
对于金融租赁的发展空间,有关专家称,如果租赁渗透率增长3个百分点,设备投资就会增长1个百分点。如果同样的设备投资资金通过租赁方式来做,投资规模可以放大3倍,极大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可见,融资租赁业务是满足国内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有利金融工具,未来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从这些情况看,这22家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是完全能够满足发行金融债的条件的。
但是,“经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连续盈利,最近1年利润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有稳定的盈利预期”的要求则不是大多数金融租赁和汽车金融公司能够满足的。
金融租赁公司主要通过出租生产设备等方式为承租人提供融资支持,中小企业是其重要服务对象。
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稳步扩大发债主体的范围、加快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要步骤,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
分析人士认为,对于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这两个发行主体来说,发行金融债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优化金融资产结构,最重要的是一定程度上还会降低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