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斯媛 舒时
继东亚银行(中国)和国家开发银行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零售债券后,汇丰银行(中国)今日起在香港发行两年期人民币零售定息债券,票面年息率2.6%,发行规模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
汇丰(中国)昨日宣布,此次发行的人民币零售债券的面额为10000元人民币,期限为两年,票面年息率为2.6%,每六个月派息一次。
汇丰(中国)行长兼行政总裁翁富泽表示,继汇丰(中国)今年6月在香港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10亿元人民币债券之后,我们看到个人投资者对人民币债券也有很强的需求。
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2009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别批准汇丰银行(中国)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30亿元。汇丰(中国)相关人士对CBN表示:“如果个人投资者认购情况热烈,基本上会将余下的20亿元额度全数发行。”
翁富泽还透露:“债券发行所得将主要被用于拓展汇丰(中国)的自身业务,包括网点扩展。2009年底,我们计划将服务网点增至100家左右。”
此外,从银行的信用评级来看,汇丰(中国)此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也符合市场预期。东亚银行(中国)日前在港发行的两年期人民币零售债券的票面利率为2.8%,国开行上个月发行的两年期人民币债券票面利率为2.45%,而汇丰(中国)人民币零售债券票面利率为2.6%,正好介于2.45%和2.8%之间。
至此,汇丰(中国)和东亚(中国)作为内地外资法人银行,是首批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外资银行。汇丰(中国)董事长郑海泉表示,本债券的发行为人民币债券建立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参考价格提供支持,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也为将来人民币的国际化铺路。
此外,汇丰(中国)还表示,本债券的簿记管理行及牵头行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共有19家在香港本地拥有分支机构的配售银行参与本债券的零售。本债券将于2009年8月18日至2009年9月4日在香港接受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