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消息 2月1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听取了关于《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而与之有关的情况还将在2月25日至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听取审议。媒体广泛把此消息理解为“地方债行将开闸”。
地方债与正式开闸尚有距离
针对“正式开闸”之说,国泰君安债券分析师陈岚对和讯网表示,就目前消息来看,“地方债”只是刚刚启动了法律程序,与正式开闸实有距离,尚有极多操作细节没有出台,比如担保人、信用等级、监督机构等目前都难以明确。
事实上,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地方政府不允许出现赤字,亦不允许发行债券,并且政府根本不允许做担保人。陈岚表示,如若这一次允许地方政府出现预算赤字,即是首开先例,则必须进入立法程序,提请人大审议。
当前形势下发地方债的三大好处
发行地方债进入法律程序是多方长期讨论的重要进展。陈岚认为,在目前形势下,发放地方债有三大积极意义。
一是地方配合中央筹资,保证“保增长”大局。
自2008年中央政府出台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以来,地方政府相继出台投资计划,总资金规模高达18万亿元,但资金来源却成为疑问。由于房地产市场低迷,地方政府历来最重要的土地出让金也随之减少。地方债券发放将是解决资金问题的重要举措。
二是使隐形债务阳光化,统一管理。
多年来尽管地方政府债券并未获准,但是隐形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却越来越庞大。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3年的测算,当时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就高达1万亿元以上。
如果现在地方债获准发放,并可以对地方政府历史上的隐形债务进行清算,将使地方政府财政获得规范化运作和透明阳光化监管。
三是丰富债券市场,多元投资品种。这对于债券市场繁荣发展也是大有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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