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初,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要求,积极发展债券市场,促进企业融资,已经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商业银行,经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从事债券交易。[专题]
(和讯财经原创)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的王自强并不看好此次新政,有几点理由:
(和讯财经原创)首先,表面上看交易所债券市场与银行间债券市的分割是参与机构类型不同导致的,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实际上更为根本的痼疾则是监管体制的分割,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监管与建设主要由央行主导,交易所则主要由证监会主导;这次新政的出台,虽在一定程度上打通了两市场的参与主体,但未从根本上打破两市场监管分割的格局,在国内金融市场普遍由强势监管部门主导发展的情况下,两市场很难协调发展。
(和讯财经原创)其次,从机构的需求角度来看,商业银行参与市场更多的是看重以债券回购与资金拆借的形式进行资金头寸调剂功能,这也是银行间债券市场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基石,目前的交易所市场的货币市场功能较弱,很难大规模吸引银行系资金进入。
(和讯财经原创)再次,目前交易所市场的发展重点更多倾向于信用风险相对较大的公司债券,而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银行系资金的投资偏好更加倾向于国债、金融债等无风险或低风险品种,交易所市场的品种与容量决定了只能成为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的补充。
(和讯财经原创) 最后,此次试点仅限于上市银行,为同一类型的机构投资者,这种单一的投资者结构的市场需求趋同,较难产生大规模交易,如果在进一步扩大投资者类型问题上止步不前,难免重蹈类似固定收益平台的覆辙。市场的流动性就难以保证,难免重蹈类似固定收益平台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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