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可交换债,对舒缓“大小非”的资金压力有一定帮助。拟减持股票的大股东作为发行人可以提前获取资金投入营运,而且通过转换价格和转换期间的设计,转换股票的速度和规模可以预先加以控制,从而降低大股东减持的冲击。
在股市低迷时,股票市价低于转换价格,可交换债不会转换为股票,限售股票上市时对市场的冲击就不存在;在股价高涨时,由于股票市价高于转换价格,可交换债转换为股票,又能逐步增加股票供给。对于股票市场来说,发行可交换债相当于安装一个自动稳定器,使市场供求趋于均衡,从而减小“大小非”减持带来的冲击。
发行可交换债的另一个积极效果是提高大股东信息披露透明度。以前融资仅是上市公司层面的行为,而可交换债的出现,意味着大股东也可以来融资,并设置了一些相关信息披露的义务。作为一个债券发行人,大股东的财务状况、资金变动等信息将更加透明。尤其是考虑到风险控制的问题,更有利于投资者了解作为融资主体的大股东的状态。
另据了解,可交换债券的融资利率比较低,与可转债的融资利率相仿,约在3%,比纯粹发债如公司债等8%—9%的融资利率要有吸引力。可交换债嵌入了一个转股的权利,到期以后也未必一定就转股,如果设计合理,到期后发行人也许会收回股权,也就是一种抵押融资行为,比公司债尤其是无担保公司债的风险小。当然,由于发行主体不同(一个是上市公司,一个是大股东),可交换债的发行并不会对公司债和可转债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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