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蒋晓丽)“真是太感谢了!新农合给我老伴报销了8万元医疗费,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又另报了7100元,党的政策太好了!”3月21日上午,沙雅县古勒巴格镇村民热合曼·尕依提激动地对笔者说。新农合大病保险是指利用部分新农合基金,通过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在参合农民患大病、住院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新农合补偿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再次补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为人均26.5元,从历年新农合统筹基金结余资金或当年筹集资金中提取,不需要参合群众单独缴纳。沙雅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华国虎介绍,该县目前确定的特殊重大疾病有22类,对于这22类特殊重大疾病,参合患者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时,由新农合按照70%的比例补偿,患者在获得新农合补偿后,符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标准的,再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给予补偿。2015年度,该县共有563位患者获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赔付金额达273.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