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宏利资产管理(香港)因在分销宏利环球基金时内部监控不足,遭该会谴责及罚款2400万元。
证监会早前展开调查,发现宏利资管在2007至2012年期间,分销宏利环球基金的方式存有多项严重缺失,因此决定作出上述处分。证监会表示,有关缺失主要出现在招揽或建议客户购买宏利环球基金层面,为了解客户的财政状况、投资经验及投资目标而采纳的制度及程序。
证监会指,尽管出现上述缺失,宏利环球基金的附属基金从未发生任何违责情况,亦没有客户对该基金的表现及合适性提出投诉。此外,宏利资管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q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