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嘉资源(00704.HK)公告,自今年1月起,集团之焦炭分销业务中,出口不再受配额所限,惟受出口许可证制度所规限。此外,过往按40%之利率收取之焦炭出口税经已自今年1月起取消。
公司指出,过去与海外客户金岩电力订立出口代理协议,但於2008因出口税实施而停止出口,公司预期取消40%出口税後,海外客户将再次向集团采购焦炭,但取消焦炭出口配额系统可能会为有关焦炭出口业务带来公开竞争。变动很可能会影响集团日後之营运及财务表现,公司仍在评估有关影响。
公司表示,於去年6月30日,集团录得有关上述出口代理协议之「其他无形资产」约2.69亿元。由於取消配额系统,於2012年底之价值可能须予减值。如有减值开支金额,将於公司对事件进行全面审查後厘定,於3月底前刊发之末期业绩公告内披露。(b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