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收购及合并委员会裁定,如果嘉汉林业将绝大部分资产(包括於绿森(00094.HK)的63.6%间接股权),转让予由嘉汉的债权人全资拥有的新公司,将会触发对绿森作出《收购守则》所指的连锁关系原则要约的责任。
收购委员会亦决定,不会宽免上述强制要约责任。该事件源於一宗向执行人员提出的谘询个案,内容与陷入严重财困的嘉汉的重组建议有关。(ir/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