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
与股价挂钩的“多退少补”方案引发150分钟激辩。以“快准狠”著称的重量级女法官最终驳回该方案。
黄光裕和他的妻子杜鹃果然没有来,连一名律师也没有派来。
这场香港司法系统对黄光裕等四名被告的第一次聆讯,在第一第二被告缺席之下,其余诸方都派出了资深律师应战。
9月8日上午9时许,香港高等法院第21庭9楼,香港证监会的代理律师Simon Westbrook率先到场。随后,第三第四被告“shine group”和“shinning crown”的代理律师潘松辉也在开庭前1分钟匆匆赶到。这两家公司皆为黄光裕夫妇名下的全资子公司。
香港高等法院亦显示出对此案的高度重视,派出了经常审理SFO(证券和期货条例)和公司法案件的重量级法官关淑馨审理此案。
预定半小时的聆讯,整整进行了150分钟,方告结束。
在这个回合的较量中,香港法院正式批准香港证监会的申请,冻结黄氏价值16.55亿港元的资产,并禁止黄光裕旗下两公司出售或转移冻结的股份。但同时驳回香港证监会提出的修改资金冻结机制的申请。
“从目前进展看,这还未是一个刑事案件,”香港富尔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阮葆光律师评论说,“这仍是一个在SFO框架内的案子,接下去是否会成为刑事案件,取决于证监会的进一步调查。”
30分钟变成150分钟
此次聆讯场内有两大焦点:一是香港高院是否正式批准冻结黄氏家族的资产,以代替8月7日法院发出的临时冻结令。二是鉴于此前冻结的资产是股票,而这些资产会随着股市波动而升值或贬值,香港证监会提出一个新的资金冻结机制,但遭到被告律师的强烈反对。
双方律师都有备而来。被告律师潘松辉胸前打着土黄色做底、嵌着黑点的鲜艳领结,自始至终情绪激昂。
由于临时冻结令在先,双方对于第一个焦点并无太大分歧。而香港证监会新提出的第二点要求,则引发双方律师的一再激辩。
证监会提出的新机制方案是:当股价连续3日涨跌到一定幅度后,触发机制,增加或减少冻结的股份以保证被冻结的资产为16亿港元,比如,连续下跌不足16亿港元,则增加冻结的股份数量,反之亦然,以保障小股东权益。
代表香港证监会的律师Simon Westbrook在聆讯时指出,冻结黄光裕、杜鹃夫妇及其所控制的公司的资产,不会影响国美电器的业务,也可以保障国美股东的利益。如果国美电器的股价波动,使目前冻结的股票资产的价值下降,则希望法庭可以颁令,让被告补回差额,使冻结资产的总额保持稳定。
但代表Shining Crown Holding Ltd 和 Shine Group Ltd的律师潘松辉则大力反对,他认为股票价格频繁波动,如果要根据市场价格来补差额,则操作起来很麻烦。
辩论至激动处,潘律师甚至在一次站起来企图反驳时一下忘记了要讲的话,“哑火”了20秒。
“这个(资金冻结机制)并没有先例。法庭没有权力颁布这样的法令。”最终,法官关淑馨驳回香港证监会提出的设立上述机制的申请。
关淑馨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的入室弟子之一,素有“快准狠”的美名。其2001年正式获委为高院法官,她在SFO和公司法领域的判案经验丰富。著名的电讯盈科(00008HK)的“种票”事件和新鸿基地产大股东郭氏兄弟的诉讼,都由她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