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昨日批准香港证监会介入电讯盈科(00008,HK)私有化的法律程序,并要求证监会在21日内提交有关证据。
按照计划,香港高等法院应于昨日上午就电讯盈科削减股本建议进行听证,并决定私有化正式听证会的日期。然而,就在法院听证前夕,香港高等法院在庭上批准了香港证监会的申请,并令其在21日内提交有关的证据,同时给予电讯盈科一个星期的时间让相关人事作出回应。
这也是香港证监会首次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申请介入法律程序并在程序中陈词,电讯盈科并没有对香港证监会的申请提出反对。据香港证监会披露,新的听证日期被安排在2009年4月1日开始进行,为期两天。
电讯盈科昨日全天停牌,公司停牌前收报3.99港元,较私有化作价4.5港元折让11.3%。分析人士指出,如果香港证监会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电讯盈科的私有化计划可能失败。而香港证监会的正式介入也增加了全面收购计划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