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S*ST三农公告称,公司于3月10日与福建三木集团(000632行情,股吧)签订了《债务和解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书。双方同意,三农集团向三木集团偿还截止2007年12月31日所欠甲方本金人民币3090.067万元之后,三木集团同意解除公司对本协议所指上述本金(3090.067万元)相关的利息,以及主张债权费用的还款责任。
和解协议规定,S*ST三农应于2008年4月30日前,向三木集团支付3090.067万元本金的20%的款项,即618.01万元。双方同意,3090.067万元本金的剩余80%款项,由S*ST三农分8年还清。而S*ST三农应自2009年起,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三木集团支付309.0067万元,直至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款项还清为止。
此前,三木集团为S*ST三农向三明工行、建行、农行借款本金计404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而后者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造成这一账款迟迟难以解决。
去年,三木集团独立董事林永经提交的 《关于主张以破产方式追讨三农集团所欠本公司债务的议案》认为,三木集团为S*ST三农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三明市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行情,股吧)三明市分行借款1540万元和1000万元提供担保,S*ST三农未提供资产抵押,且上述借款逾期后S*ST三农未履行还款责任,导致三木集团目前因为上述二项担保被迫代偿有关债务约1450万元。
为保护三木集团利益,三木集团起诉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令S*ST三农偿还上述代偿款项以及相应利息。经三木集团多次催促,S*ST三农至今仍未履行上述还款义务。鉴此,为积极主张公司权益,建议三木集团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报告,主张S*ST三农予以破产清算。
(责任编辑:李生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