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只苏拉威西猕猴4年前拾到斯莱特的照相机,无意摆弄间拍下了几张咧嘴大笑的滑稽自拍照,后来被斯莱特出书公布。没料到现在遭到了动物保护组织的起诉……
如果原告胜诉,这将是史上首次有动物被判定拥有知识产权。
自拍猴子成名
2011年,斯莱特在印度尼西亚游历期间,偶然让一只野生苏拉威西猕猴拿到了他的照相机。这只猴子拿着照相机摆弄一番,无意间摁动快门,拍摄了数张令人忍俊不禁的“自拍照”。
斯莱特把猴子自拍照收入自己的作品集,2014年在美国出版并销售相关图书。这只猴子因自拍照在全球声名大噪,而它的名字更是霸气,竟然与日本动漫《火影忍者》主人公“鸣人”同名。
按照美国善待动物组织的说法,“鸣人”既缺乏维权意识,也缺乏维权能力,因此该动物保护组织决定助猴维权。
知识产权归谁?
英国摄影师斯莱特告诉媒体记者,他现在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并且诉苦称自己只是一个穷摄影师,从未想过要欺负猴子。
斯莱特说,他在书里“对动物抱持同情和关爱的态度,赞成动物在某些情况下拥有财产权,但我不同意它们拥有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