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要的区块链项目中,以上三个方面都可以说是存在的。以最近因为「超级节点」而成为关注焦点的EOS为例,为讨论便利我们换了下顺序:
一,它的21个超级节点,所要承担的责任,正是运行这个区块链网络。
而谁可以成为超级节点,除了硬件设备条件之外,是有DPOS(权益委托证明)来选出的,这才有了所谓的竞选。
二,这些超级节点,因为运行了这个区块链网络,从而获得每年增发出来的 EOS 代币的奖励。
这个奖励的分配方式,不是像比特币是简单明确的几条、并写在代码中的,而是由所谓的仍在修改待定的“宪法”来决定的。
近期就发生了一次大的变化,超级节点能获得收益,从所有增发出来的5%降到了1%,而另外的4%放入一个基金,另做分配。
三,也即,EOS的机制开始从比特币的完全依赖代码(即Code is law),开始转向了由人确定规则与管理。
以太坊的挖矿更加简单直接一些,至今仍是与比特币相似的算力工作量证明(POW)机制,虽然曾提出要转向权益证明(POS),但至今并未推出。另外,由于它仍有一个创始人及基金会团队所管理,挖矿机制中增加了很多人的因素,比如它就有改变算法以对抗矿机、避免某些人在其生态中掌握过大比例算力的做法。
以太坊和EOS另有一个共同点,也就是它们都经历过代币众筹,而之后挖矿所挖出来的是每年增发的部分。
注:在设计Token经济系统时,是增发,分配增发出来的(这是Steemit等的做法),还是总量恒定,对代币进行分配(这是近期很多项目的设计),这是一个复杂的话题,这里只是顺带提及,稍后有机会再讨论。
总的来说,以太坊、EOS及一系列采用类似机制的做法的公链,「挖矿」是真实的,意在至少保证第一二两条:增发数字货币与运行区块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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