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关中国人民银行将在深圳、苏州、雄安和成都等地进行封闭测试的新闻在媒体上热传,据报道,今年5月份,苏州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中的交通补贴的一半将以数字货币发放。传闻中的数字货币真的来啦!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开创了货币史的新纪元,央行数字货币是加密电子符号,是电子现金,虽然它拥有诸多优点,但是,风险与问题也是存在的。
一、数字货币是纸币通货的替代品
财经新闻经常出现M0、M1和M2等货币概念,这些根据不同口径定义的货币概念主要着眼于宏观经济管理,与一般生活中所讲的货币概念存在很大差异。M0指流通中的货币,即银行体系之外流通的货币,纸币、硬币是其主要的存在形态,也可称之为通货。M1=M0 +支票存款;M2=M1+准货币,准货币主要指储蓄存款、定期存款、其他存款以及证券投资账户的保证金等。在所有定义的货币中,唯有M0是央行发行的货币。迄今为止主权信用货币的主要载体是纸币。
据报道,中国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Digital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简称DC/EP,即具有支付功能的数字货币。从狭义的货币定义上讲,通货具有最强的交易媒介功能,把数字货币(DC)与电子支付(EP)合称为数字货币,强调了该种数字货币的通货性质。因此,可以把央行即将发行的数字货币定义为:数字货币是央行以加密电子符号作为主权信用货币之载体的通货。由定义可知:(1)数字货币是M0的替代品、是通货,与其他定义的货币没有直接关系;(2)数字货币是加密电子符号,与纸币通货等值,且具有同等的货币职能。信用货币的商品价值一定远低于其作为货币所体现的购买力价值,相信数字货币符合这个规则,发行与运营成本可能比纸币更低,否则,应该退出流通。
二、数字货币也是主权信用货币
要正确理解什么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首先要对现行的货币性质有一个基本的认识。1973年春季,美元和黄金脱钩,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崩溃,1976年,牙买加协议确立了黄金非货币化条款,事实上的世界美元本位制得以确立,这就意味着,各国货币成为主权信用货币。主权信用货币的本质有如下几点:(1)法权货币。国家通过立法,授权特定机构作为货币发行的唯一机构,通常都把这项权利授予该国的中央银行,因此,央行发行的货币具有法偿地位,即使用该种货币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不得拒绝,事先另有约定的除外。有些国家立法规定本位货币具有无限法偿地位,辅币具有有限法偿地位。(2)国家信用。虽然央行利用法权发行货币,但央行有义务维持货币价值的稳定,只有货币价值稳定的主权信用货币,才具有普遍的接受性;反之,则有可能崩溃。历史上由于货币急剧大幅度贬值,导致币制崩溃的例子不在少数。简单而言,主权信用货币的发行基础是“法权+信用”。
因此,数字货币是纸质货币的替代品,是主权信用货币,是电子现金。
三、央行数字货币并非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
中国央行数字货币与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相比,无论在货币的法定地位,还是在技术上都是不同的。
第一,央行的数字货币是主权信用货币。人民币作为主权信用货币的性质,不会因为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有任何改变。更不值得比特币、以太坊等币圈的炒家们弹冠相庆,现实经济社会不是哈耶克的理论乐园,上世纪三十年代货币国定理论占据主导地位以来,主权信用货币,或曰法币是绝大多数国家的唯一货币。比特币之类不具有法币地位,在商品劳务交易中不具有普遍接受性,因而不是货币。
第二,央行数字货币确保央行的中心地位。比特币之类的加密币采用挖矿方式产币,且没有唯一的发行机构,仅仅以区块链上的各节点保证系统的运行。显然,这与央行在货币体系中的中心地位是严重不相符的,主权信用货币是中央银行发行的,必须具有唯一性、主动性。货币发行权唯一性决定了央行的中心地位,央行决定货币的发行量,是根据经济运行发展的需要,不可能被动地等待软件产生货币。因此,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点,既不适合央行的货币创造,与以央行为核心的金融监督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相悖的。
第三,数字货币采用的技术可以满足大规模快速结算的需求。区块链解决不了高并发的技术难题,多中心运行的结果是速度缓慢,无法满足现实经济活动大规模、快速结算的要求。央行数字货币根据中心化原则,采用央行和商业银行的双层结构模式,保证了央行与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与非金融经济主体之间传统的货币关系,央行依然处于“银行的银行”之地位。
四、可能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
一种通货有两种载体,就有可能产生套利或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数字货币替代纸币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数字货币与纸币的共存期,有可能产生不利于市场正常运行的问题。随着纸质通货逐步减少,以及特殊群体对纸质通货的偏好,纸质通货与数字货币的实际兑换比率,有可能偏离法定兑换比率。为了防止套利和劣币驱逐良币等现象的出现,维护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国家应该立法规定数字货币与纸质通货的法定兑换比率,央行及商业银行有义务在市场上按照法定比率对数字货币与纸质通货进行无限量的兑换,以维持两种货币的法定比价与实际比价的一致性。
中国14亿人口,必然有些群体不喜欢使用智能手机,从而无法使用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完全替代纸质货币的时间可能不是十年、二十年就能完成的,而且,数字货币上市后,会产生哪些问题,尚不得知,因而,缓慢推进和演化是必然的,这就要求央行对数字货币与纸质货币的关系进行科学的管理,保证货币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与发展。
五、数字货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不容小觑
支付宝和微信等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导致现金支付的大规模萎缩,出现了所谓无现金社会、或无现金支付的现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只是下达支付指令,通知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不管支付方挂靠的是借记卡,还是贷记卡,动用的都是银行账户上的资金。根据货币乘数理论,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一定的情况下,现金漏损率(q)越低,货币乘数越大,由式(1)可知,银行体系之外流通的现金(C)越少,银行存款(D)越多,(q)越低,货币乘数也就越大。

第三方支付产生的结果是银行体系之外流通的现金大为降低,大量现金进入银行体系,现金漏损率较低,货币乘数较大。
数字货币是等同于纸质货币的通货,社会公众只要下载央行的APP,拥有数字钱包,就可以把收入放进自己的数字钱包,从理论上讲,数字货币是银行体系之外流通的货币(C),如果认为数字货币的支付将替代第三方支付的话,银行存款(D)将下降,现金漏损率(q)相应提高,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一定条件下,商业银行体系创造派生存款的能力下降,货币乘数则会变小。
由上述分析可知,第三方支付才是真正的无现金社会,而数字货币依然是现金社会,把数字货币说成无现金社会,是相对纸质货币而言,对货币体系而言,数字货币是以加密数字符号存在的现金。
六、数字货币的若干优点和风险
与纸币相比,数字货币有如下几个优点:(1)没有了伪币的烦恼;(2)免除了昂贵的印刷成本,节省了货币破损而发生的成本;(3)没有纸币的因火灾等导致的灭失风险;(4)免除了纸币的运输、库存和保安的成本;(5)极大地提高交易效率;(6)有利于反洗钱、反腐败。
但是,数字货币潜在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加密电子符号的核心是加密,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既然是密码,难免密码被破,一旦密码被破,伪造、篡改、灭失、复制以及非法转移等都可能发生。难怪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从2014年研究至今,才推出测试版的数字货币,小心谨慎、如履薄冰的心态也可见一斑了。
央行数字货币是货币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它对社会经济活动将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它将使某些行业消失,某些商业模式变形,也会催生一些新的业态。货币金融领域中的造谣撞骗、盗窃等也将以更高的技术水平展现他们的才华。在监管部门可以顺利打击腐败行为的同时,所有人的财富存量与流量都暴露在监管系统之下,如果认为财富也是隐私的话,在数字货币普及化之后,将没有任何财富隐私的存在。
凡此种种,希望央行数字货币,一路走好。
作者:黄泽民 黄泽民 经济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
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第十、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
主要研究方向:国际金融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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